第89节(2 / 2)
言止的左手攥着顾意的右手,捏了捏她柔若无骨的小手,淡然自若地开口:“十年之约,好像是我赢了。”
沈朗冷笑了一声,道:“你不记得最后一条了?”
如果因为女人再犯病,随时收回赌约。其实那是一条很无赖的约定。
于是沈言止耸了耸肩,也无赖道:“在那之前我就赢了。过期作废。”
“臭小子,你以为你翅膀硬了我就不敢拿你怎样了是不是?”沈朗铁青着脸,手中的手杖举了起来,怒道,“你做事情有没有脑子,周家都是吃干饭的,会让客人在泳池里淹死?用得着你个人英雄主义?嫌身体太好不如来公司做搬运工!”
他话里话外,倒是关心的意思居多。
沈言止垂眸,没再回应,感觉掌心有点痒,发现是顾意在他掌心里比划,像是在写什么字,他看了顾意一眼,就见她红着脸对他点头,拧了拧眉,结果掌心就被她重重掐了一把,不想拂她的好意,于是勉勉强强地开口:“这件事是我思虑不周,但是当时是第一反应,无法计较得失。”
更理智的做法自然是有,但再来一次,他也难以保证他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人的第一反应,体现的是本心。突发状况,去计较得失的,大抵是因为不爱。
他俩这样的小动作,自然清清楚楚地落在了沈朗的眼里,哪怕再不乐意,但那个和他一样倔的臭小子却向他认错了,平生第一次,心中突然就生中了几分感慨。
沈言止看着沈朗,道:“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是我不会和顾意分开的。”
“你是不是再也不打算回这个家了?”沈朗立在床头,神色阴郁。
沈言止顿时沉默了,没再回答。最坏的准备,他不是没做过,于是握着顾意的手又紧了紧。
沈朗唇畔便升起了一丝讥诮的笑意:“你处心积虑做了十年准备,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自己这个儿子,十年前看向他的目光,是倔强而愤怒,如今,却是平静中带着自信。十年,他看着他从青涩少年变成一个男人,做到了许多常人做不到的事情,他那时,只想让他还能活下去,却没想着他为了能展翅高飞,做出了一次次摔下悬崖的举动,看着他艰辛地一点点锻炼身体,看着他拼命读书,看着他呕心沥血地做项目,也看着他日夜兼程地做一个艺人,甚至投资自己的公司。
他默默看着,没插手,就任他这样野蛮地生长起来,与他对抗。
臭小子赢了,他心里很不痛快,却又隐隐地觉得人生得到了一点安慰。原来他从来不相信的事情,还是有两个人做到了。但这一点点的安慰,沈朗却是万万不愿意承认的,所以忍不住就用手杖抽了下沈言止的大腿:“滚。你小子给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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