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3 / 3)
是肯定了当事人的行为。
这是唐蕴跟了江峋两年后才琢磨出来的“说话的艺术”。
律师的工作是服务当事人,不用配合警方侦查,更不必把知道的事情统统告诉警方。
甚至,在律师的道德规范里有一条是:不得举报当事人的犯罪行为,除非当事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所以江峋和唐蕴即使了解了真相,也只能烂在肚子里。
唐蕴并不想碰这个案子,但江峋又暗示他,建工集团的董事长在政府机关也有人脉,且根深叶茂,之前许董事长的第一通电话并不是打给江峋的,而是打给市长的。
是市长把这个案子交给了江峋,交代他第一时间去处理。这就如同导师给研究生施压——将来澜锦律所要想在南城混得开,就只能乖乖服从命令。
这是职场人必须修炼的人情世故课。
“他这个情况,挺难搞的啊。”唐蕴面露难色,“肇事的地方有摄像头吗?有的话交警一查就知道是顶包了,两个人一起担责啊。”
江峋:“要是简单的话我为什么不让老王去干?”
老王是他们律所新招的律师,今年四十了,据说努力了十多年才通过司法考试。
意志力和信念感没得说,就是脑子太不活络了,是江峋一直挂在嘴边的反面教材,老王平时在律所的主要工作是装订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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