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2 / 2)
珩一。
程珩一站在桌前分碗筷。
“倒了。”
沈平山的嘴唇绷成一条线,“你给我倒了干嘛。”
“隔夜菜吃了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浪费可耻!”
程珩一耐心跟他解释:“隔夜菜里的亚硝酸盐含量很高,亚硝酸盐是一级致癌物质,吃多了对身体的影响很大。”
“什么亚,什么酸,老子听不懂,你这小鬼仔,一回来就给我丢这丢那。”沈平山气得提高了音调。
白溪塘的方言,岑眠听得一知半解,却也晓得是在骂人。
岑眠没想到,在医院里颇受患者尊敬的程珩一,到了沈平山这里,被接二连三地数落。
她想笑,又不敢,双手放在腿上,正襟危坐。
程珩一瞥见她脸上憋笑的模样,端起放在她面前的煎辣椒,换了一盘红烧茄子,红烧茄子里没放辣椒。
“你吃你的。”他将碗筷摆在岑眠面前。
显然没把沈平山的数落当回事。
这就像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沈平山骂了两句,也就过去了,走到饭桌前,拿起碗筷,在每个盘子里都扒拉了一些菜,将碗里的米饭盖得严严实实。
扒到茄子的时候,沈平山就只象征性夹了两筷子。
白溪塘的人们做饭,什么菜都要放上几颗朝天椒,才觉得有味道,不辣的菜不合胃口。
程珩一做的红烧茄子,一看就不是当地菜系,更像是北方的口味。
夹完菜,沈平山砸吧了一下筷子上的味道,端着碗,晃出了院子。
岑眠一愣,以为他是气得离席。
“哎呀,你干嘛惹阿公生气,饭都不跟你一起吃了,要不你去劝劝?”
程珩一在她对面坐下,习以为常,“不用管他,他吃饭的时候就喜欢上外头去吃。”
每到饭点,白溪塘中心那棵大槐树下,站满了端着碗吃饭的人们,闲聊唠嗑,比窝在家里吃饭香。
沈平山推开栅栏,出门就碰见了同样端着碗,往大槐树走的梁叔。
梁叔瞅见他碗里装了不止三道菜,调侃道:“哟,老村长,今天伙食都变好啦,还有炖鸡呢,给我尝尝呗。”
沈平山护住碗,打掉梁叔伸来的筷子,半点没有刚才骂过程珩一的怒意,脸上笑呵呵。
“这是幺儿给我做的,要吃回你自己家吃去。”
“哟,一口菜都舍不得。”
沈平山与梁叔一边玩笑,一边走远,院子里安静下来。
夕阳沉到了大地之下,只剩下浅橙色的余晖。
程珩一慢条斯理地吃饭,他的吃相很好,一点声音也没有。
岑眠也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茄子。
红烧茄子过油炸过,软烂吸味,咸鲜带有回甜。
岑眠没想到程珩一做菜的味道竟然那么好。
她在国外待了许多年,回来又在北京吃了几个月外卖,已经很久没有吃到像样的家常菜了。
熟悉的味道,激活了她的味蕾,仿佛此刻,她才真的回到了这一片故土。
程珩一盛了一碗鸡汤,放到她面前。
鸡汤的热气扑面,在她脸上变得微微湿润。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岑眠吃了程珩一那么一顿饭,不好意思再跟他对着干。
她轻咳一声,与他闲聊。
“我听阿公说,你三岁就会做饭了,真的假的?”
程珩一“嗯”了一声,“算是吧。”
“为什么那么小就做饭了?你喜欢做饭?”
“因为没人做。”程珩一的语气淡淡。
他上小学以前,一直是跟着沈平山过的。
沈平山那时候又当村长又当学校校长,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没空管他,他就只能自己照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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