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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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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说通了。

父母经历的事情明显更多,知道这情况生气也没有用。虽然现在还没有离婚,但是离婚已经是定局。

对方愿意再出20万,拿走孩子的抚养权,并且,不对外公开此事。

尤其是不公开此事,这个事情非常重要。

父母都是要脸的人,如果女儿偷偷离婚了,说感情不合之类的,日子总归还能过下去。

但是如果这个事情传开了,都知道王雪被人骗婚了、之前看上他的有钱女婿根本就是假的,估计王雪这一家,就丢死人了。

当然,应该被谴责的是李运,可是在王雪老家,大家只会笑话王雪。

毕竟,王雪家攀上了高枝这件事,其实大部分亲戚并不为王雪高兴,都羡慕得质壁分离,现在巴不得看笑话!

现在出了这种事,如果公开,亲戚们全得过来,好好“安慰”他们家一番。

想一想就不想活了。

所以,父母开始劝王雪,拉倒吧,不争了,孩子给对方,悄悄离婚,然后全家人拿着钱,搬到县城去住。

父母拿出攒的钱和彩礼10万、补偿20万,能在县城买一套不错的房子了。

这样一来,亲戚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无从嘲笑。哪怕以后王雪二婚,人家在县里买房,也不是他们嘲笑的存在。

可以说,父母想了很久,选择了最现实的方案。

但王雪固执地不同意,她接受不了自己的人生被毁。

她本来其实也不需要嫁李运这样的男子,她希望找个25岁左右、有车有房、稳定且爱他的男人,但却被李运捷足先登。

但是,冷静了一点之后,王雪又明白,她确实不能带着孩子离婚。

离婚是必然的,而且离婚的时候,如果王雪争孩子,李运争不过,因为现在在哺乳期。

但如果王雪带着孩子,成为笑柄是一方面,她的人生就真的全完了,她也给不了孩子多好的教育环境。

如果没有这个孩子,她可以去南方,找个谁也不认识的城市,重启人生,大不了不结婚,或者找个条件差的、能接受她的男人结婚。她决定了,她不会欺骗那个男生,如果那个男生爱她且能接受她生过一个孩子,那她就嫁。

如果找不到,她就单身一辈子也挺好。

但,王雪不想把孩子给李运。

如果给了李运,就真的助纣为虐,真的成了冤大头。

她不愿意把自己的孩子给这样狼心狗肺的人养大!

于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王雪打电话,从县城找了出租车,打车去了市里,找了个高档小区,把孩子放在了门口。

她没有送福利院,也没有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直接把孩子送到了陌生的地方。

后来,她在附近看着,看着一个从小区里出来的年轻男子把孩子带走了,她就离开了。

……

这个故事的始末,是谁也没有想到的。

一个如此健康的男婴,在这种情况下,几经辗转,到了苏营镇的一个农村。

这个链条上的人,都构成犯罪,这是必然的。

而现在关键的,是王雪。

王雪构成遗弃罪。

王雪是未满一岁婴儿的母亲,哺乳期。而她又主动放弃哺乳,把孩子遗弃。

最终检察院会如何去处理,陆令等人是不知道的,只是案子办到这个程度,虽然真相大白,却不是每个人都想看到的。

(本案由真实事件改编)

朋友

真相并不被期待,却最终还是结案了。

不少人认为,改变人生最重要的事情是出生,第二重要的就是结婚。都希望找一个远超自己层次的人结婚,从而完成阶级跨越。

但,也许老一辈人都说,结婚要门当户对,是有一定道理的。

结婚的时候,其实都是些刚刚长大的孩子,如果没有家庭作为后盾,还是很弱小的。

这案子从头到尾,查了四天的时间,到最后,谁也不知道怎么样的方案是最好的。

孩子是没有错的,究竟交给谁,是最好的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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