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节(1 / 4)
绝大部分警察,接触的案件,哪怕是命案也就是这样,甚至比这个简单很多倍,有不少命案嫌疑人直接会自首。再反观陆令,他这些时间接触的案子,有一个算一个,都能拍悬疑剧。
陆令不是愣头青,不会把这些话都跟别人说,他既然在这里,就不急,慢慢看、慢慢查就是。
现在,刑警大队这边,正在全力核查这个胖子的相关线索。
和陆令一起在这里的经侦警察叫林文,今年30岁,以前在派出所待过几年,刚来经侦不久。
很显然,刘队派陆令和林文过来,就不是为了让他俩处理经侦相关工作的,就是给刑警一个面子罢了,言外之意是:“你找我要人,我给你,但是想让我干主要的工作,没门。”
因此,也没人关注陆令和林文,换人这种事,压根都没人过问。
“林哥,要这么说,这个人死了,我们经侦不少案件都算破案了,冤有头,债有主。”陆令装作什么都不懂,问道。
“可不是,这个人死了,好多事也就结了。只不过他死的不明不白的,还是得看刑侦这边最终把那个胖子抓了。”林文道。
“可这个胖子哪有那么好抓啊?我觉得这个胖子肯定已经跑了,说不定在河对面呢!”陆令道,“还没问,咱们这边的案子,跑到河对面的,怎么办?”
“河对面好说,一些合作还是比较好开展的,只是从那边,飞哪都容易……”林文皱眉,“不过,现在特殊时期,出入境没有那么容易,这胖子除非偷渡……”
“那就看他们的吧,咱们把账目捋一捋。”
“你捋吧,这些账刑侦的都看完了,这公司涉及的账倒是不多,主要还是远程控制为主。”林文看了看表,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别看了,这边食堂饭还行。”
“林哥您先去吧,我不急。”陆令指了指肚子,“早上坐飞机,飞机餐吃得有点多。”
“行。”
办公室的人都走了,陆令才开始一点点地看笔录。
这家公司人不多,但也有五六个员工,从日常经营来看,这是一家很正规的公司,每年甚至都有纳税,然而它和很多空壳公司都有联系。当然,作为一家操纵洗钱的公司,本身的纳税额非常少,也就是五六人小公司的正常纳税额。
这里的员工目前都被抓了,有几个员工明显参与了洗钱,但他们的参与度很低,对于很多事都不了解,只是工资高、胆子大。还有两三名属于正常文职,工资也不高,知道的也很少。
从这几个员工的笔录可以看出来,这个死者非常有钱,日常穿戴的衣服什么的都非常昂贵,但是租房住、没有车。
死者身边有时候会跟着一个大哥,是个大胖子,死者对于大哥还是很尊重的,但是这个胖子从来不参与公司的业务。
陆令没去看现场,也没有看尸体,从这些已有的材料,他分析死者是个白手套,目前被人灭口了。
而且,灭口的人这么容易被发现,且漏洞百出,很显然,这个人也是白手套。
这个倒是很好分析,毕竟东坡村的那个案子,就连村长的弟弟王洪玉,搞走私的时候都有白手套,这种洗钱的不可能没有这种中间人。
现如今,这两个白手套,都已经成了弃子。
如此说来……
陆令怀疑那个胖子也已经死了,可能被沉到了大海里,而且再也不会漂上来。
所以,真实的案件,应该是查这个胖子的失踪?
陆令觉得,一定是前期警方针对洗钱案,查的太深入,以至于很快就能摸到这条线,所以有人为了自保,而选择了灭口,从物理上掐断这条线。
但直接灭口自己人,属于非常脑残的做法,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安排自己人出国啊……
杀人是需要成本的,而且成本和代价极其高昂。
从逻辑上来说,杀人,一定是有其他的动机的,比如说死者作死惹怒了上司,或者是上司刻意用命案引开警察视线,再或者是上司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采取杀人的方式反而成本更低。
到底是什么呢?
陆令拿起一张死者的照片看了起来。
死者是被高温的火焰毁了容貌。根据法医的描述,凶手是在死者被掐死之后进行的操作,所以死者并没有因为毁容而挣扎。
因为只在海里泡了一两天,还没有腐烂严重,尸体的其他身体特征还是比较明显。
陆令倾向于本案是故意让警察发现尸体,然后把嫌疑人转向胖子,进而挂个胖子的追逃,永远找不到胖子,案子就这样一直挂着了。
这个案子永不结案,警察就必须一直把寻找胖子作为第一要事。
看着照片,什么也感受不到。
根据目前的判断,死者大概率是在船上被人掐死,接着被人拿火焰喷枪烧了脸,再扔到海里的。一套操作行云流水。
这样的操作,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凶手是不太顾及后果的,相对随意且简单。给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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