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1 / 3)
连绵几天的阴雨天终于放晴,弄堂里歪歪斜斜挤着无数间破旧的老屋,小路坑坑洼洼,泥泞不堪,稍不留神就会一脚踩进泥里。
这里钱亚萍和阿绣一前一后,一蹦一跳,挑着干净的地方落脚,唯恐弄脏黑色的皮鞋和雪白的长袜。
“亚萍,还有多久?”
“快了快了,前面就是了!”
钱亚萍最终停在一户简陋的木门前,伸手敲门:
“姆妈,我回来了!”
不一会儿,门里传来脚步声。
“是阿萍吗?”
一个蓝衣布衫挽着袖子围着围裙的中年妇人打开了门,嗔怪道:“哎呦,侬不晓得拿钥匙啦?”
“忘了嘛!”钱亚萍笑嘻嘻的把阿绣拉到身边:“姆妈,这是我同学,她来我们家吃晚饭!”
“伯母您好,打扰了。”
阿绣老老实实的鞠了一躬,把手里的食盒递上来。
丁妈听说她要去同学家拜访,特意给她准备了许多精美的点心,让她不用空手来。
钱母本来脸色不渝,接过食盒打开看了看,表情这才缓和了些。
“进来吧。”
钱家的院子逼仄,里面堆满了脏兮兮的杂物,院子里拉起七八条绳子,上面晾着许许多多刚洗完的旧衣服,还不停地滴着水。那些衣服有男人的,有女人的,还有老人和小孩的。
“那是我姆妈帮人家洗的。”钱亚萍随口道。
钱母钻进厨房继续做饭,钱亚萍迫不及待的把阿绣拉进自己屋子里。
钱亚萍的房间很小,窗户很窄,房顶也矮,只有一张简陋的木床,和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桌上放着一盏黑乎乎的煤油灯,屋里弥漫着隔壁厨房炒菜烟熏火燎的味道。
“阿绣阿绣,你说七小姐昨天让你陪她吃茶了?怎么样,是不是那种英式的下午茶?有伯爵红茶和起司蛋糕?”钱亚萍激动的拉着阿绣的手问着。
阿绣点头,有些不情愿的回忆了一下:“应该是吧。”
自从上一次霍冬英见过她后,就经常派人开车从学校里把她接出来,让她陪着自己。有时是在家中请客吃茶,有时带她出去逛街做头发,给她穿漂亮的衣服,让她戴昂贵的首饰,为她介绍不少富家公子小姐,让她彻底见识了上流社会的奢侈享乐。
嗯她觉得七小姐一点也不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孤独寂寞,她的生活明明过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
昨天霍冬英在家里邀请了一些朋友办茶话会,阿绣和赵婕妤被叫去了。席间赵婕妤弹了一首轻快的钢琴曲,赢得了大家交口称赞,霍冬英便让阿绣也表演些什么来助兴。
阿绣刚刚上学半年,并没有学会什么像样的乐器,而且众目睽睽之下,她脸色通红,连话也说不出来。
可霍冬英表情冷淡抽着雪茄,优雅的吐出一个个烟圈,并没有把说出口的话收回来的意思。
阿绣情急之下,只好硬着头皮,小声朗诵了一首诗歌,半农先生的《教我如何不想她》。
“天上飘着些微云,
地上吹着些微风。
微风吹动了我的头发,
教我如何不想她”
这是她前几天在书房的一本诗集中看过的,优美的文字,热烈的感情,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
据说这是第一次有人在书面上正式使用代指女子的“她”字,有人说这是写给心爱的姑娘,有人说这是写给伟大的祖国。阿绣更偏向于后一种,诗人先生远赴英国求学,身在异国他乡,他一定是时刻怀念着祖国的大好河山,这才写下如此情真意切的诗句来。
一首诗歌朗诵结束,阿绣也顾不得众人的反应了,飞快的躲到一边的角落里,捂着自己滚烫的脸,慢慢舒缓剧烈的心跳,这样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自己身上的感觉实在是太可怕了!
可偏偏有人不叫她如愿,一个叫郑复央的年轻人,据说是某报社经理家的公子,一直不停的和她搭讪,说自己也喜欢新体诗,要跟她交流一下心得,还说自己和朋友组织了一个诗社,问她要不要参与,等等之类,让她手足无措,疲于应付。
后来她一个不小心把红茶洒在了裙子上,匆匆去换衣服,这才躲过了他。
这样的场合,阿绣不喜欢,钱亚萍却很喜欢。
她有些羡慕,有些难过:“真好,我也想去,我只跟着七小姐去过几次牌局,不像你,已经那么得她喜爱了。”
阿绣连忙安慰她:“你别伤心,下次七小姐让我再去的时候,我一定拉着你一起。不过说实话,我觉得这样经常外出,真的很影响课程啊”
她本来就基础不牢,这样三天两头缺席上课,她回家后又要花大力气念书补救了。
“好啊好啊,下次你一定要跟七小姐说带着我。”钱亚萍高兴道:“不过,这个礼拜我们不就是有机会了嘛!”
说起这个,阿绣又头疼了,霍冬英这个礼拜六的晚上在家中举办酒会,叫阿绣和钱亚萍一同去参加,为此还专门找人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