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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男可杀不可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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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这个女生正是周晓飞班级的班长、书呆子气息很浓的连晓鹃,见到周晓飞回来了,连晓鹃忽然低下了头,涨红了脸,支支吾吾地说道:“周晓飞,我听听听……听说你开……开开开了一家……公公公公司……”

说到这儿,连晓鹃的声音越来越小了:“我想要在你公司里……找找找找份工作……可可可可以吗?”

周晓飞还以为是什么事情呢,原来是想要找工作,不禁笑道:“可以是可以,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能干什么。你既然知道我要开公司,你也应该知道我开的是什么公司。网络技术方面,班长大人好像并不在行吧?”

“网络技术我不会,不过我自学过会计,还考过注册会计师!”连晓鹃深怕周晓飞不要她,急忙说道,“真的,我能行!”

周晓飞微微一笑:“行啊,其实目前来说公司也没什么太复杂的账目,可以让你试试。同学归同学,到时候不行的话,别怪我开除你哦!”

“我一定行的!”见周晓飞答应了,连晓鹃很是高兴,“谢谢,谢谢周晓飞同学!哦不,他们现在都叫你周总。”

“哈哈。”周晓飞笑道,“在公司的时候你们可以叫我周总,不过在学校,你们平时怎么叫还是怎么叫吧。”

“好的。”连晓鹃的心情一好,人也没那么拘谨了,“晓飞,我这儿有两张陆灵雅演唱会的门票,就当作谢礼送给你吧。”

周晓飞对演唱会没什么兴趣,他原本想要推辞,哪知连晓鹃放下门票转身便跑,他不要也得要了。

“这两张门票估计要上千块钱呢,这位班长大人为了找工作,还真舍得啊!”周晓飞笑了笑,把演唱会门票收好。

他决定到时候自己如果有空的话,那就带卢文琪去听演唱会。

如果没空的话,那就把两张票都给卢文琪,让她找朋友去听。

周晓飞不追星,不过他也听说过陆灵雅的名字。

据说这个女孩子才二十出头,在华夏歌坛却已经是一姐的存在。

她的吉他弹得非常好,而且还会自己作词作曲,她唱的歌都是她自己写的,被誉为歌坛天才少女。

这位歌坛天才少女这段时间在开巡回演唱会,中海是她的最后一站,很多追星的学生省吃俭用买了演唱会的票去支持他们的偶像,可见其人气有多旺。

当然,陆灵雅再怎么人气旺是她的事,要是换作以前,周晓飞说不定会佩服不已。

可是现在,周晓飞染上了有钱人共有的毛病,就是对许多天才都不屑一顾了,特别是歌星和影星。

说句不好听的,大部分歌星影星在有钱人眼里就是高级玩物,有时候只是一个电话,或者一顿晚餐就能让她们挥之则来呼之则去。

周晓飞没吃过猪肉也听说过猪走路,自然不会把这些明星放在眼里。

他准备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就去自己选择的办公楼地点看看,好好布置一番,公司差不多就可以开始运作了。

那个办公楼距离学校很近,周晓飞懒得去找其他地方,便租了下来,当自己公司的临时办公地点。

到以后找到更好的地方,周晓飞肯定会买下一座大楼作为自己周氏电子科技公司的主楼。

这可是他周家的标志性公司,怎么能随随便便租一层办公楼了事?

洗完澡,周晓飞身上只裹着一条浴巾,正准备回自己的床铺休息,一个戴着鸭舌帽和墨镜的女孩子忽然闯了进来,并随手把宿舍门关上,吓了周晓飞一大跳:“我靠,不会是来劫色的吧?”

男生一般比较大大咧咧,就算是去洗澡,他们平时最多就是关一下卫生间的门,宿舍的门一般不关。

宿舍走道上人来人往的,而且同一层的同学大家都认识,小偷没这么大胆子。

宿舍门没锁上,结果冒出来这么一个女孩子,而且还反手把门锁上,这不得不让周晓飞怀疑对方真的是来劫色的。

女孩子个子不算太高,一米六左右,虽然戴着成熟的墨镜,可是那墨镜戴在她脸上就像是小孩子穿大人鞋子一样很是别扭。

可以看得出来,这女孩子挺年轻的,比周晓飞还要小一点。

见宿舍里有人,那女孩子连忙竖起手指放在自己嘴边,朝着周晓飞做了一个噤声的运作:“嘘——”

看着那女孩子性感的小嘴唇嘟起来,周晓飞可耻地有了反应,然后包在身下的浴巾掉到了地上。

幸好他身上还穿着一条贴身短裤,要不然就走光了。

如果是一般的女孩子碰到这种场面,肯定会尴尬得要死,不故作姿态地大叫几声,也会把头扭到一边去。

哪知那女孩子一点男女有别的觉悟都没有,还特意看了周晓飞那儿一眼,面带嘻笑:“不好意思,外面有一大群人在追着我,我只好借你这儿躲躲。”

看着那女孩子的笑容,周晓飞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

她为什么笑?是觉得自己那儿尺寸不对吗?

岂有此理,男可杀不可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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