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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最后一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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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斌大吃一惊,“他不是在疗养院吗?”

“就是在疗养院发病,那边医疗设备不足,抢救不及时,赶紧送去一医院,已经来不及了。”丁六根说,“这就叫做自作孽不可活……先不要说这些没用的,你赶紧来一医院啊,张利华病倒了,他们张家都不知道会怎么样,神弓集团的事情,又要再起波澜了。”

黄文斌赶紧起床,穿好衣服就冲了出去,幸好司机保镖一干人等是二十四小时值班的,以前黄文斌觉得太浪费,现在一看,这笔钱还真是非常必要。和丁诗诗说了一声,就赶紧往第一人民医院跑。

新路还没修通,尽管司机全程都保持了一百八十公里以上的时速,可是赶去一医院还是用了整整一个小时。医院门口聚集了很多车子,把路全堵住了。进到医院里面,之间一大群一大群的人好像盲头苍蝇一样跑来跑去。

黄文斌略一思索,就直奔二楼的icu去了,既然病情严重,显然会去icu。到了地点一看,果然没错。icu门口挤满了人,连丁六根都在。黄文斌赶紧过去问:“老板,情况怎么样了?”

“你怎么这么久才来。”丁六根抱怨说,“里面还没消息传出来,不知道怎么样。”

那不就是什么都没错过吗,黄文斌想。这时候有个医生走了出来,“谁是张利华的家属?谁是张利华的家属?”

无数人抢着回答:“我!”

医生都被吓了一条,连忙改口说:“直系家属!”

“我是。”张利国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我是他哥哥。”

“这个……哥哥不算直系亲属。”医生说。

“你说不算就不算啊!”张利国凶狠的说。

“不是,我不是这意思,张老板,不过您的确不是直系亲属,父母妻儿才断。”一声赔笑着说。

“我是张利华的母亲。”一个老的看不出年纪的的老太太走了出来,她头发全白,脸上的皱纹好像暴雨过后的黄泥山,一道一道的,偏生带着一套明晃晃的黄金首饰,看起来很不协调,“张利华怎么样了?”

“情况稳定下来了。”医生说,“不过陷入了深层昏迷状态,很有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植物人?”张老太太揪着医生的衣领,凶狠的说,“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就是很有可能醒不来,一直昏迷下去。”医生吞了一口唾液。

“胡说八道!我儿子不过是摔了一跤,怎么就会一直昏迷!”张老太太大骂。

“张利华摔了一跤,造成脑溢血,没有及时抢救,脑部缺氧太久丧失功能,所以昏迷了。”医生吞吞吐吐的说,“当时要是及时抢救的话,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可是耽误太久了……”

“你一定要把我儿子救回来!”张老太太说,“不论多少钱都行!”

“这真不是钱的问题。”医生苦着脸说,“实在是……张老板的情况不好。”

“不好你个头!肯定是因为你医术太低!我要去请专家,你不行就请主任,主任不行就请院长,院长不行,我就去京城请专家请主任院长,京城不行,我就去国外,欧洲,美国,请他们的专家主任院长!”

主任也就算了,你把院长请来有个屁用,黄文斌忍不住这么想,原来张利华是脑溢血,和黄文斌父亲上辈子得的病一样,所以黄文斌对这个病也颇有研究。人体中大脑是耗氧量最大的器官,消耗占人体所需氧气的三成左右,所以脑部血管十分丰富。一旦脑部血管破裂,也就是发生了脑溢血,相关部位的脑细胞在几分钟之内就会因为缺氧而死。

救治脑溢血最关键的就是时间,脑细胞是不可再生的,死一个就少一个,必须要赶在脑细胞死亡之前进行抢救,才能保住病人的性命。黄文斌之所以让自己父母住到一医院的家属区,就是预防万一父亲发病,可以第一时间得到治疗。

张利华本来住在医院里,是可以得到及时抢救的,可是他居然跑到疗养院去。那边虽然风景好住得舒服,可是医疗设备怎么能和一医院比呢。正应了那句自作孽不可活啊,就算依靠仪器维持了生命,又有什么用呢。脑溢血造成的昏迷,说明大脑的大部分区域都已经死亡了,就算活着,也只是躺在病床上的一块肉而已。

没想到疗养院一面,竟是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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