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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0(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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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妈的基因。

不过李毓的个人风格和一般的富家阔太太相差甚远,她身上总有一种别样的冷凝感。也不会安心待在家里面找几个玩得好的阿姨组的闺蜜们一起喝喝下午茶,晚上聚在一起闹。她有自己的工作,在这个家里面扮演的角色,甚至于比杨谌钊还要忙。

明明林嗣远个子要高她许多,可是她就是站在那里,抬着双眼,她才是那个主导者。年龄的作用力似乎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太多岁月的痕迹,她看起来还是年轻,但却有种经年累月在一线工作被锻造出来的气势。虽然林嗣远从来都不知道李毓是做什么工作的,但是他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很多时候,一个人所呈现出来的气场,和周身的环境确实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

林嗣远捏了捏手里的矿泉水瓶,淡声,“跑步。”

“有时间跑步,没时间回我消息?”她说话的方式同她呈现出来的气场一般,冷凝异常。

对于林嗣远而言,当他面对面和李毓交谈的时候,那氛围其实不太感觉得到像是母子。

“我不知道回什么。”

李毓凝视着他,怔愣了一下,好似空气无形之中变成了流体,在两人之间渐渐凝固起来。

终究是李毓先妥协了,她长呼了一口气,放轻自己的声音,“我本来想趁着这次暑假带你去老家看看的,但你一放假就走了。”

林嗣远听到这句话,指尖像是被什么东西刺破了一下,他微微瑟缩,张了张唇,却不知道说点什么。

李毓口中的老家并不是他去的地方,他所去的老家是祖辈生活过的地方。却不是他和父母生活过的地方。

而林嗣远明白,李毓口中所说的地方,自然是指他们一家三口曾生活过的地方。

确实,林嗣远已经很久没有回去了。

久到他都快忘记那时院子里面栽着的是什么花了。

那时候的天空总是特别蓝,但是抬头看过去,总是先能看到一排杂乱无章的电线。居民区的墙壁上全是贴着广告的,什么办/证刻章应有尽有,一眼看过去的时候,只觉得满目斑驳得光怪陆离。

林嗣远印象最清楚的就是小区门口报刊亭的大爷了。

那时候学校里面发营养餐,林嗣远不喜欢喝牛奶,但是又不想带回家让爸爸妈妈知道自己没有喝,扔掉也不好,他不是一个喜欢浪费粮食的人。于是就带去给报刊亭的老大爷喝。

作为交换,每次大爷就没让林嗣远付钱,可以在他的报刊亭免费看漫画。

不知道现在,那报刊亭还在不在。

还有进了小区直走到第一个转弯的地方,进去大概一百米,有家小卖部。

每次卸货的时候,老板娘总会让小区里面一帮小孩子去帮忙,然后就给他们一帮小孩子冰阔落喝。

嗯,比起牛奶,他倒是比较喜欢冰阔落。

不过那时候林嗣远也没什么朋友,他放学了都是在家里面看动画片,然后等着老爸老妈下班,所以每次干活他都是一个人闷声不说话,只知道做事情。老板娘总是会悄悄多给他好几包辣条。

想起这些,林嗣远就想笑。

也不知道老板娘会不会被人举报说是雇佣童工。

不过,那时候做这些事情,倒是不像干活,反正也不累。

哦……在小区最里面还有一棵树,是樱桃树。

当然,那樱桃树结的果可不是超市里面卖的那种又大又红……又贵的那种。那樱桃树结的果子很小,特别特别小,就比小指头大那么一点。

不过那樱桃树听说是一户脾气特别怪的老头家的,因此每到成熟的季节,都是眼巴巴地看着小鸟去啄,而且如果不是带着竹竿去打,那么高的树,林嗣远也够不到。

后面林嗣远才知道,那樱桃树根本就是无主的,当初小区选址的时候,见长得好,而且也没有碍着什么,就将就放着当绿化了,哪怕是净化空气不也挺好的嘛。

从此放心许多,于是大摇大摆地拿着竹竿去打樱桃。其实那樱桃不怎么好吃,不甜,酸酸的。

但是一到成熟的季节,又总是控制不住想去打一把。

其实林嗣远真的……挺想念那时候的生活的。

想归想,终究他出来这么多年,那里的生活怎么样,也早就和他没有什么关系了。

林嗣远轻声说,“那就下次吧,我先上去睡觉了,明天要去学校。”

“我只是希望你……”李毓没有接着说下去。

林嗣远踏上楼梯的步子顿了顿,“你只是希望我能够好好活着。”林嗣远回头看她,“我知道的。”

顺道听话一点、懂事一点、不要惹事、最好能叫他的继父一声爸,

林嗣远都知道的。

李毓女士虽然做事手腕强硬,但到底她已经失去了林嗣远的父亲,自然是不想再失去林嗣远。

李毓不再多说什么,只提,“你爸说你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待会儿饿了记得下来吃,饭在厨房。”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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