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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9)(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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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管所长热情到近乎谄媚的态度,直接问道。所长笑成菊花般的脸顿时有些僵硬,勉强笑了笑,小心翼翼地问,这位同志找他有什么事吗?

庄笙见他装傻不由皱起眉头,来之前他们跟这边接洽过,所长不可能不知道他们来此的真实目的,却还明知故问,分明是想粉饰太平。

比起庄笙来,黎白要更懂得人情世故。对于一个镇上的派出所来说,或许有的民警入职一辈子都遇不到命案。而这起已经定义为自杀的案子,再被翻出来说是他杀,派出所误叛有损声誉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影响当领导的政绩,做为一把手的所长自然心中抗拒。

赵所长,探讨会就免了,我们这次来只是想让贵所的同志提供些帮助,并不想惊动县上或市局的同志。黎白说完给了赵局长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眼神,赵局长怔愣片刻突然反应过来,哈哈大笑着握住黎白的手用力摇了摇。

大家兄弟单位,互帮互助是应该的,应该的嘛。

庄笙意外地看了黎白一眼,自认识这位黎队长以来,庄笙一直以为他是个特别讲规矩的人,讨厌一切超脱于规矩之外的东西,比如说侧写师。可现在他竟然暗示赵所长,只查案并不翻案,实在不像他平时的作风。

赵所长去安排人了,黎白收起脸上笑容,淡声道:凶手跨省作案,这已经不是梅镇派出所的案子,真相大白的那天,所有受害者都将公布于众。

庄笙:

所以他刚才的话,只是哄骗赵所长吗?

不久后,李同被找了回来,原来他之前被派出去处理一起菜市场的纠纷大娘上午买了只鸭子,快下午时跑来找老板,说鸭子少了三两,老板坑她。老板坚持说没有,结果借旁人的称再一称确实少了二两多,老板改口说是鸭子吃过又拉了,所以才会变轻。大娘不依,两人争执起来。

在去乌学村的路上,李同将自己处理的纠纷简单说了一下,然后正要说唐强的案子,车后座的庄笙忽然关了句:后来了?

啊?李同一下没反应过来,他是个瘦小的年轻人,看起来比庄笙更像大学生实际上他大学刚毕业,考公分到梅镇派出所,工作还不到一年。看到来自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庄笙和黎白,尤其黎白一看就很严厉不好说话的模样,心里很紧张。

哦?哦,后来老板为了证明自己没在称上做手脚,抓了把谷子喂鸭子,将鸭子喂得饱饱的再上称一称,不仅少的二两多补回来了,还多了差不多一两。

如果许解在的话,或许会感慨一句:这鸭子可真能吃。

到了乌学村,李同领着两人去唐强的屋子,附近的居民看到李同还认得他,跟他打招呼,问他怎么还在查唐强的案子。同时用好奇的目光打量庄笙和黎白两人,看出两人穿着打扮都不像镇上的人,而像来自大城市的,没敢多问,只纷纷私下里议论。说难道唐强真是被人害死的,不然怎么不仅小李警官一直追查不放,现在还来了两个明显城里的人,难道是上面专门派来调查的。

屋子的大门锁着,李同拿出钥匙开门,边往里走边说:唐强没有其他亲人,这屋子死过人也没谁敢再进来,我因为偶尔会来查看现场,所以钥匙就给我保管了。

两位随便看,这屋子基本还保持着当时的原状,我虽然来过几次,但什么东西都没动。

半年没住人,屋子里有股难闻的气味,还潮湿,光线也有些暗。庄笙没有说话,仔细地一寸一寸查看整间屋子,越看表情越严肃。

倒是黎白和李同很快看完,李同是因为看过多次,连屋子里什么地方摆什么家具都一清二楚,实在没什么可看的了;而黎白则是觉得已经过去半年,比周明浩那间屋子过去的时间还要长久,只怕就算当初有证据留下,也没可能保存到现在。果然他搜索一遍后,除了之前说的碗的碎片和同样碎裂的热水瓶外,没有其他发现。不过

看不出来,死者的生活习惯还不错。

黎白随口感慨了一句,屋子虽然半年没打扫,家具和地面都落了厚厚一层灰,但床上被褥叠得很整齐,简直跟豆腐块一样;厨房里的杯筷碗碟都摆放得整整齐齐,连客厅窗台上的口杯牙刷等物都规规矩矩地摆在同一条水平线上,就跟用尺子量出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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