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2 / 3)
城主简林的身上。
那少年,不过十五岁,在她眼中还是个孩子,简单剔透,他比身为商人的孙振容易讨好的多。她的一个笑容可以敷衍简林十几天,令他心生欢喜,眉眼生辉,但在精明的商人面前,胭脂可不敢这么做,她只能装作温婉动人的模样,讨孙振欢心,妙声解语。
少年听得如痴如醉,眸子里亮晶晶的,比繁星更曜。
胭脂勾唇,百媚丛生。
下了台,胭脂坐在妆镜面前卸妆,擦净脸上浓妆重彩的粉墨,褪下佩环琳琅,面前突然伸出一直骨节分明的大手,手心上摊着一个玳瑁缀宝石的粉蝶珠花簪,精雕细琢,看起来颇为精致,想来胭脂镜奁中的所有钗环珠簪合起来,也抵不上这一支珠花簪。
少年清朗的笑容绽放在胭脂眼里,他笑道:“在路上看到的,觉得特别适合你。”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少年朗笑:“你若是嫁给我,这便一点都不贵重,整个简府的家产都可以是你的。”
胭脂心中发笑,简林终究还只是一个孩子,他的家产如何会全是她的呢?就算他再爱慕她,简林的奶奶也不会放任他将简府的一切败光给了她,更何况,男人的爱慕,终究不能够长久,谁又能说得准,简林究竟还能像这样爱慕她几年?说不定,明年他就会娶妻生子,将她抛到脑后。
戏台上皆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人间也是如此。
她不想和那些妻妻妾妾们斗,因为以色事人色衰而爱弛,男人不可信,只有她自个儿才是最可靠的。胭脂只想哪天赚足了银子,便为自己赎身,再买一方大宅,一个人过得清闲,了此一生。
所以眼前这样求而不得令其追逐的相处方式才是最妥当的。
胭脂拒了少年的珠花簪,抬眉巧笑道:“戏子入画,一生天涯。”
痴儿归佛,半世寂寞;
戏子入画,一生天涯。
简林将那支粉蝶珠花簪插_进了胭脂的云鬓中。
他朗笑道:“卿若入画,吾乃天涯。”
每次胭脂登台,简林便会来听戏,珠钗佩环一日日堆满了胭脂的镜奁,他曾说过要替胭脂赎身,但胭脂却不想承他这份人情,一来人情难还,二来她并不想和简林有太多的纠葛。
简林的年纪太小,毛头小子一个,胭脂根本看不上眼,他对她的爱慕不过是一时的痴迷,胭脂心中明镜一般的清楚,就等着简林哪天从这痴迷中慢慢醒悟过来,将她弃之如敝屣。
胭脂也不提醒,只冷眼旁观的看着。
戏子半唱半娼。
因此,她们和那些豪门子弟的公子哥们之间是永远纠葛不清的,你或许刚刚入行的时候标榜卖艺不卖身,但若是在灯火辉煌的地方呆得时间长了,受到了诱惑,便由不得你自己了。
胭脂被一台粉轿抬进了孙府在外的一处宅邸。
孙振将她压在亭台的粉纱床帐里,水润潮湿,娇喘阵阵,透过床帐,还可以看到花园里的山石草木,楼榭小桥,戏子从来在权贵面前得不到半点尊重,她早已经习以为常。
胭脂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到简林。
简林正和孙振的大儿子孙因游园,却不想,竟然在纷飞的亭台窗幔中看到了胭脂不着寸缕的胴_体,她被孙振压在身下,细碎的娇吟如水一般溢出红唇。
简林愣愣地看着胭脂,脸色有些发白,顿在原地说不出话来。
孙振停止动作,看向简林和孙振,怒斥道:“我不是说过不准人来碧雪园的吗?!”
胭脂慌乱地用薄衾掩住了自己的身体,仓惶间抬眸,却看到了简林惊痛的眉眼,胭脂肩头一震,心中一时间也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只觉得脸上火烧得很,羞于见人。
之后,简林许长时间都没有再来琼台听戏。
他从前付了定金将看台下方最前面第二张桌子包了下来,胭脂每次登台演出的时候,总能十分准确地将秋波送到他的眼里,但此刻,人去楼空,那张桌子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胭脂竟然觉得心中有些空落。
大概是因为习惯吧。
那个孩子,现在想必已经厌恶极了她。
一个月后,简林踏着月光,来到了胭脂的房门口,敲了敲她的门扉。胭脂拉开门,看到简林,有些愣神,一个月不见,简林似乎消瘦了不少。
胭脂将他请进房里,问他:“你怎么进来的?班主没有拦你?”
简林闷闷道:“你们班主见钱眼开,只要银子够了,便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胭脂噢了一声,便没有下文。
简林半晌,才像是终于鼓起勇气一般,艰涩道:“是不是你们班主逼迫你这么做的?”
虽然他并未说明是什么事情,但胭脂却知道,他指的是那日在孙府发生的事情。
胭脂低下头,明明可以撒谎,将一切推到班主身上,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骗这个满腔赤血的少年,她细声道:“不,不是的,那都是我自愿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