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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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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挣开。

那厢的三人,已经开动了拳头。

叶初晓本来还在和驰骏的手劲作斗争,挣扎着想要离开。但是,昏暗灯光下,缠斗的三人,忽然让她静止下来。

跟着驰骏混的这几个人,从小打架打到大,他曾经看到张威十五六岁的时候,将两个成人打得屁滚尿流,也看过周浩拿着板砖将别人脑袋开瓢。

而她所以为的宋家扬,从小在优渥的环境下长大,良好的教养,是再循规蹈矩不过的好孩子。但此时的他,却完全不似平常的温和。也许他并不擅长打架,但是他的动作,标准得像来自教科书。

叶初晓这才蓦地想起,他曾经听同桌说过。他们的班长是学校跆拳道社团的社长。

她从小到大在新塘这种地方长大,打架斗殴的事情,见过实在不能算少。她厌恶这种底层社会常见的生存方式。

但是这一刻,看到宋家扬占了上风,却不由得暗自窃喜,他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男生。

经过混乱而激烈的一阵打斗,宋家扬终于将周浩和张威打趴在地,两人不甘心地想要卷土重来,但还是敌不过宋家扬脚下的功夫,只得灰头土脸,跌跌撞撞跑回驰骏身边。

周浩恼羞成怒地嚷嚷:“骏哥,这小子有几下子,要不要再叫几个人来!”

叶初晓恼了,怒骂:“你们要不要脸!还嫌以多欺少不够!”

她愤怒,是因为看到,昏暗灯光下,宋家扬的状况并不算好,他脸上挂了彩,喘着粗气,大致是打得有些出火,用手狠狠擦了一下嘴角的血迹,平日的阳光少年,此时看起来不能不说有点乖戾狼狈。

驰骏松开握着叶初晓手肘的手,将她微微推开,吐掉嘴里的烟:“老子还真不喜欢以多欺少!”

说完,他大步走到宋家扬面前,对着他的罩门,一拳挥出去。

☆、 处

在新塘这种三教九流的底层社会,一个男人或者男孩,让周遭的人心甘情愿俯首称臣,最大的原因,其实非常简单。

比如驰骏。

即使叶初晓不止一次认为,驰骏是那种天生就是混混头子的家伙,但她也知道,没有人生来就会成为哪种人。

驰骏在新塘的威信,所依靠的凭仗,说到底其实就是他的拳头。

叶初晓见过新塘很多男孩打架,却唯独没有见过混混老大驰骏跟人动手。所有的有关他如何威风八面,如何凶猛擅斗,都是道听途说自新塘老小。

比如说他被学校开除过三次,每一次都是因为打架。最近的一次,是在那个他老爹花钱送他去读的,美帝某个野鸡大学校园里,他一人打趴三个黑鬼。

驰骏在新塘这个芝麻大点的地方,就打架斗殴来说,已经如同神话。法律缺失的新塘,这个愚昧的底层社会,无论老小,总是更愿意崇尚暴力。

除了叶初晓。

驰骏的打架本事,被传得越神乎其神,她心底就越对他鄙夷。

实际上,她对暴力的鄙夷,让她从来不相信,玩世不恭表面下的驰骏,真的有万夫莫敌的本领。

在新塘,生老病死,年年上演,人人都是血肉之躯,人人也不过都是蝼蚁。

她已经见识了宋家扬的厉害,这个受过正规跆拳道训练的黑带男生,她相信也希望,他在驰骏面前,绝不会不堪一击。

她甚至隐隐期待,宋家扬用拳头,打碎驰骏在新塘的神话。

但很显然,被打碎的,是她的希望。

驰骏那一拳出去,宋家扬早有准备,他偏头避开,但驰骏的另一只手又已经从旁边上来。

碰的一拳,响彻夜晚。

宋家扬发出痛苦的闷哼。好在他没有就此被打倒,很快出手还击。

两个人像是彼此的杀父仇人一样,毫不留情,也毫无章法,似乎只希望狠狠打倒对方,将对方送入地狱。

他们并不认识彼此,但在这一刻,各自心中充满恨意。

驰骏的恨有据可循,而宋家扬的恨,更像是一种毫无凭据的恐惧。他潜意识觉得这个陌生的小混混,好像会抢走他喜欢的女孩。

是的,他觉得驰骏会抢走叶初晓。

这种感觉之前都没有,只隐隐不喜欢这个人,直到驰骏的那一拳出来,他忽然像是恍然大悟。

是的,他会抢走叶初晓。

宋家扬这莫名其妙的念头冒出来,他浑身恐惧,于是恨透了眼前的这个男生,只想狠狠地将他打趴在地,狼狈不堪,让叶初晓厌恶唾弃。

两人本来不分伯仲,但宋家扬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消耗了不少体力。而驰骏又是实战经历丰富的混混,即使动作不如宋家扬专业漂亮,但他越打越兴奋,眼里竟然冒出嗜血的光芒。

他憎恶这个天之骄子,如果他是一个小白脸软脚虾,他反倒可以坦然轻视,但是这个人竟然对他们这种人毫不畏惧。

他刚刚看到他打到周浩和张威后,那种桀骜的正气和不屑,让他们显得如同跳梁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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